2025年3月19日 12:54 设为首页 | 公共邮箱 
 
首 页 关于四环五海 服务领域 信息中心 政策法规 党团工专栏 诚聘英才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算盘
 中秋情思
 秋天的果园
 六年级的大牛(初篇)
 光影交织下的辉煌与梦...
 入学
 西安
 节约
 安全驾驶,人人有责
 《理想之城》关于工程...
 大凡治事,必须通观全...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关于延续执行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布者:云  发布时间:2024-6-19  阅读:204

财关税〔2024〕10号

广东省财政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经国务院同意,对2024年至2025年举办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延续执行《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23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3〕5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展品清单)。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4年5月9日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滨州四环五海会计师事务所 2011-2012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1 Auto Parts All Right Reserved